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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制度
发布时间:2023-04-28

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制度

一、目的

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,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离退休人员的高度重视,是学校党委对离退休人员关怀的具体行动,同时也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、密切与离退休人员之间联系,做好新时代离退休人员工作的重要内容。

二、形式

走访慰问采取不同形式和灵活多样的方法,对全学校离退休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、电话联络、节日慰问和生日祝贺等。

三、内容

1、春节集中走访慰问。根据上级精神和学校实际,对所有离退休人员、离休干部遗孀和厅级干部遗孀进行走访慰问。副厅以上离退休干部和特殊人员(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报请学校批准)的走访慰问,由学校领导参加,相关学院陪同。其余离退休人员由离退前所在单位负责走访慰问。走访慰问时应带慰问信和适当慰问金。方案由离退休工作处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起草,并会同组织部和人事处提报学校审批。

2、七一、国庆节走访慰问。仅走访慰问离休干部。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老党员、抗美援朝老战士、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、老教授,由学校领导走访慰问,其余离休干部由离退休工作处走访慰问。方案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制定。

3、日常走访慰问。离退休人员本人遇有较大事情或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,所在支部,或者离退休工作处及时电话慰问,或者登门走访慰问。凡登门走访慰问的,可带适当慰问品。

4离退休人员90周岁生日时慰问1次,95周岁以后生日逐年慰问。可带适当慰问品。